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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1、发生车祸因为职工闯红灯的话不算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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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为第三方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不支付医疗费用,由第三方赔偿。但可以享受其它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1、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不一定算工伤,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此时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提前上班与正点上班在主观目的方面并无本质区别,因为职工上下班途中是职工实现工作所必需的,并且前往或离开工作地点也是在实现工作,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与用人单位的工作有关,因此法律应同等对待。但如果职工是为了私人目的而提前或推迟上班,那么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不得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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