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合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
.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 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 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 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