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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中的限制约定,仍然适用合同法关于有效的规定:1、意思表示真实2、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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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的效力:与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单一致的股东名册对外有公示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即取得公司股东的地位,转让后需办理股东变更,将新的股东添加股东名册里。
1、《公司法》第7272条第2款的规定限制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所有权。也就是说,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股票时,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一半以上的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愿意购买该股票,则视为同意转让。2,对发起人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转让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得从公司股份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转让。上述人员退休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票。公司章程可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该限制性规定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
1、瑕疵股权转让,转让人应当告知受让人,股权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若是对外转让的,应当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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