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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职权法定 B.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C.程序正当 D.权责统一。 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
对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所应当符合的理念要求包括职权法定;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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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2、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行政执行的要求:行政执行需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行政执行活动必须在行政决策的指导下进行,行政执行过程是行政管理机构对人、财、物的有机组合过程,行政执行具有经常性、连续性、时效性、灵活性、层次性。行政决策的要求: (1)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决策的主体是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 (2)客体的广泛性。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社会公共事务。其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目的的非营利性。行政决策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均衡地协调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确保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4)目的的合法性,即必须依法决策。 (5)地域效力的普遍性。行政决策的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6)决策执行的强制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第五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第六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第七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第八条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审计机关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第九条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行政执行的要求:行政执行需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行政执行活动必须在行政决策的指导下进行,行政执行过程是行政管理机构对人、财、物的有机组合过程,行政执行具有经常性、连续性、时效性、灵活性、层次性。行政决策的要求: (1)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决策的主体是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 (2)客体的广泛性。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社会公共事务。其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目的的非营利性。行政决策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均衡地协调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确保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4)目的的合法性,即必须依法决策。 (5)地域效力的普遍性。行政决策的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6)决策执行的强制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第五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第六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第七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第八条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审计机关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第九条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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