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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所在的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然后电话投诉。 当面投诉的话,你要出示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比如工资条等。...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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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与劳动有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者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公司时,由原公司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证,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劳动合同法》第50条限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限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时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子、工作职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公司应为劳动者出具符合法律限定的去职证明,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为依法去职的劳动者提供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89条限定:“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因此,公司如果无充足合法的借口为已去职的员工出具去职证明,给劳动者导致了损失,公司应承受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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