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或者购房出资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妻子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若房产未登记,可要回...
分情况。 1.如果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1)如果该套房屋是你丈夫在婚前就已经赠送给你并已经办理好了产权过户手续的,根据民法典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妻子提出离婚,残疾人丈夫王先生要求妻子先给付2万元生活补偿费。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须以生活补助费的形式给予残疾人生活保障。 妻子张女士起诉称,她与丈夫王先生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但双方感情始终不合,分居多年,因此要求离婚。王先生自幼残疾,至今没有工作,靠社会低保生活。他表示,如果妻子能给他2万元生活补偿费,他可以考虑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结婚多年,但至今已分居10余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法庭考虑到残疾人丈夫无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离婚后生活可能出现较大困难,因此认为张女士应尽一定扶助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与丈夫离婚,并根据当地居民生活状况和消费水平,判令她给丈夫生活补助费1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妻子提出离婚,残疾人丈夫王先生要求妻子先给付2万元生活补偿费。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须以生活补助费的形式给予残疾人生活保障。 妻子张女士起诉称,她与丈夫王先生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但双方感情始终不合,分居多年,因此要求离婚。王先生自幼残疾,至今没有工作,靠社会低保生活。他表示,如果妻子能给他2万元生活补偿费,他可以考虑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结婚多年,但至今已分居10余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法庭考虑到残疾人丈夫无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离婚后生活可能出现较大困难,因此认为张女士应尽一定扶助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与丈夫离婚,并根据当地居民生活状况和消费水平,判令她给丈夫生活补助费1万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若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者是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可以收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配偶只能主张部分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