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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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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百计发。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百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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