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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
的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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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机关签发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确定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方法: 1、进口货物确定为报关进口当天; 2、生应税销售行为确定为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当日; 3、先开具发票的,确定为开具发票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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