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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增至128天陪产假增加了15天 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
北京产假目前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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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定女性产假最多158天 女职工产假时间规定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北京产假目前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该《条例》分总则、人口规划与管理、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附则7章38条,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三十六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一、2017年北京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2017北京市二胎产假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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