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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从事有特殊岗位,对婚姻状况有要求的就不能隐瞒。如果是其他普通行业可以不告诉他人吗,自己的婚姻状态也是一种隐私,没有必要去跟用人单位详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有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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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这个问题,在对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存在隐瞒,存在着一定过错,但是这个事情到了法庭上以后,对方或者对方的律师很可能会提出抗辩。路拒不承认向您隐瞒过。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来讲,这个点并不能作为对方有严重过错,要求赔偿的这么一个前提。建议您如果说确实无法生活在一起,想离婚的话看看能不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近年来,女职工因隐婚、怀孕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件屡屡发生。现实中,女职工特别是大龄女职工往往陷入“两难”境地:求职时如实填写婚姻现状,有可能被招聘方拒之门外,而隐瞒真相又面临背负“欺瞒单位”的“罪名”。那么女职工隐婚隐育,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吗?一般情况下,女职工隐婚隐育的情况下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登记制度,如果一方已登记结婚在民政部门是有备案可查的的。如果男方已婚是不可能与别人再登记结婚的。一方如果之前离异的话,再次登记是要提交离婚证明的,所以只要是第二次结婚另一方在登记时应该知悉。所以隐瞒一事不会存在,除非没有登记,如查没有登记不存在已婚一说。如果此事自己想不开,男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查明事实会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会判决离婚,有和好可能判决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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