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现在房屋具备过户条件,那户主妻子的主张不成立你们之间签署的买卖协议属于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同时,有个问题,房屋产权证上几个人名字是否都在...
农村的宅基地证书上通常只列户主的名字,但户内其他人口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果拆迁之前的原宅基地你也有份,则拆迁所补偿的房子中也有你的权利,你父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打房产证关于名字的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房的房产证一定要写户口上所有人的名字吗不是,通常不需要的,拆迁房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属于谁,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房产证上名字是当事人的,原户主户口没迁走,当事人可以上户口。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为新住户在该住址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
房屋拆迁协议不可以随意改名。如果是名字撰写错误,可以经过对方同意后更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5人已浏览
1,314人已浏览
78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