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妇女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妇女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内容包括:(1)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适用于男性的条件和标准同样适用于女性,不得对妇女附加限制条件或擅自提高标准。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这些方面的合法权利。(2)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义务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在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教育经费和基建投资、师资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为女性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提供条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并不得使其中途辍学。(3)接受扫盲教育的权利。凡15周岁至40周岁的文盲、半文盲妇女,除不具备接受扫盲教育能力的以外,均有接受扫盲教育的权利。国家也鼓励40周岁以上的妇女参加扫盲学习。国家创造条件,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帮助妇女脱盲。(4)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分就业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此外,国家和社会还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进行实用技术培训。(5)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妇女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妇女的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法律保护。
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律主要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法调整人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解除等;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婚姻法》所调整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又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侧重从妇女权益方面规定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和利益。其中的人身权如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而财产权主要是指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中妇女的所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家庭权益的保护的规定主要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在离婚程序中的特殊保护;国家保障妇女对依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保障妇女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保障妇女有依法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等等。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包括以下权益: (1)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 (2)妇女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财产权益。 (3)妇女在财产继承方面的财产权益。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章以下条款:第三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三十一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第三十四条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三十五条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6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