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逃出资股东对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不服的,应通过诉讼而非执行程序予以救济裁判要旨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抽逃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法》第35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成立后,出资股东通过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关联交易等方式逃避出资,是公司法禁止的行为。逃避出资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一、对公司负责的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不能抗辩诉讼时效,即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公司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二、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除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按合同全面出资的股东也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按照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也就是说,需要区分抽逃股东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和债权人债权需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第四,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另外,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抽逃出资,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和债权人补充赔偿的责任。而且刑法上也有抽逃出资罪。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另外,股东抽逃出资会使公司资本补充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即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补足出资的责任可以突破诉讼时效的限制。再者,为了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也应当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关于抽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问题。首先,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对公司负有归还所抽逃的出资的责任。再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具体来说: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尚未正常经营之前即将资本抽逃,使公司所余净资产达不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应由股东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