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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您朋友的行为涉嫌抽逃出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之规定,公司的...
公司成立后,出资股东通过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关联交易等方式逃避出资,是公司法禁止的行为。逃避出资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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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抽逃出资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1、补足出资额; 2、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构成犯罪的,一般需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 1、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2、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3、向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抽逃出资的行为包括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向公司返还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上述人员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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