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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1、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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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调停是人民法院解决社会矛盾,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诉讼活动。在民事诉讼调停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调停必须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这是我们调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调停必须遵循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在明确事实、明确是非的基础上,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因调停而损害法律知识少、诉讼能力低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效率是继续调整,不能调整,必须立即作出判决,不能长期调整。二是要把握时机。一般来说,不同民事纠纷的调停时机也不同,民事纠纷复杂多样,即使是同一民事纠纷,矛盾的持续时间和当事人的年龄、文化、信仰等也不同,调停时机也不同。三是因人而异。根据人的不同,根据事件采用不同的调停方法。例如,性格、文化背景、道德素养不同的当事人必须采用不同的方法。应该着急,应该缓慢,应该柔软。四是要统一协调。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形成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必须充分理解所有事件矛盾纠纷形成的根源,统一把握,统一协调,利用庭前、庭中、庭后、庭内、庭外等各种各样的环节和场合,动员当事人的亲属、朋友、同事、基层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调停,合理的力量,不拘泥形式,不拘泥于某个环节,只要事件能调停解决就可以尝试。
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其中中国《经济民法典》规定,国内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仲裁。在涉外民商事仲裁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均可调解解决,不仅受到中外当事人的欢迎,也受到了国际仲裁界的重视(见仲裁)。
一、人民调停。也就是说,民间调停是人民调停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停,是诉讼外的调停。目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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