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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负伤属于工伤,负伤后及时上报工地主管人员备案,申报工伤手续。保留好药费收据,医疗费以及赔偿由用工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工伤的医疗费超出医保范围的花费,应由用人单位承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限定:“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花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事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准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为用人单位已经交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药费在医保范围内,应该从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并无限定医保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由谁承受,但根据法理来说,应该是用人单位承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限定,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限定的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准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那么,治疗工伤的医疗费超出医保范围的花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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