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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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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 六、宅基地交付时间: 七、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产权、使用等作了详细了解并已知悉。 八、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__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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