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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
买的东西只是不想要了,一般是不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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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想退房,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能够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则可以签订解除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单方退房一般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本案中,结合你案件的实际情况,建议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解除合同,对方无退款经济能力。 2.如对方延迟过户,合同中有延迟交付违约责任,可同时主张对方承担违约金。 3.如对该房,你也不预购买,那违约金数额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 4.出售方可能违约,现在你可收集相应的证据,以便将来诉讼。 本月已处理了两个同类案件,有疑问你,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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