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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
属于在试用期间,是没有任何理由索要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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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举证责任分析,婚后赠与除非特别说明,否则都应视为赠与夫妻双方。也就是说,如果你丈夫要说是赠与给他个人的,需要他举证。而他父母在离婚时证明赠与给他个人仅仅是口头证词,而且存在利害关系,证词就存在瑕疵。我最担心的不是说赠与,是担心他父母说是借款,那就麻烦了。当然你有录音,也许能有一定作用。2、赠与财产交付以后就不能反悔了,所以只要这20万元支付给了你们用于购房,那么就无权要回来。3、如果现在补办一份公证书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因为赠与已经完成。钱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归你们夫妻所有。
丈夫借给妻子的钱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丈夫给“情人”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妻子是可以要回的。但该财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后取得的工资、收益等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处分。若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有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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