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出现一方故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对此,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就尤为重要。但并非在离婚诉讼中就一定非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措...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放火罪、爆炸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亦可采用放火、爆炸的手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往往也会导致火灾、爆炸的严重后果。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放火罪、爆炸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切公私财物。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方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这是法条竞合问题。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而不能定放火罪或爆炸罪。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房地产诉讼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相关证据和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和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明,担保财产的价值不得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请求保全金额或者争议对象;(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信用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债权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请求保全金额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为争议目标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争议目标价值的30%。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金额的担保;情形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被保全人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