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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减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1、可以减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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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这取决于情况。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纳税人、扣除义务人未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除义务人可以补充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由于纳税人、扣除义务人计算错误等错误,未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征收税款、滞纳金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5年。纳税人、扣除义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免除滞纳金:(1)未缴纳滞纳金的纳税人,扣除义务人可以积极补充未缴纳税款,积极提供其他公司和个人逃避税款线索的,经过调查是事实,追缴税款金额较大的;(2)纳税人、扣除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时,积极协助检查,及时全额缴纳补充税款,缴纳滞纳金确实困难的;(3)纳税人、扣除义务人缴纳税款,缴纳税款确实缴纳税款,缴纳税款确实很困难的;(4)纳税人、扣除义务人自愿缴纳税款。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欠缴税款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地税征536号)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 (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缴税款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注明滞纳金),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 税务机关于收到减免滞纳金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和的通知》(市地税征2003536号)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 (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缴税款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注明滞纳金),向主管税务所提出减免滞纳金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还应向主管税务所报送当期银行对帐单及财务报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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