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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保险金额太低,所以很多人补投。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
1、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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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4条第一款,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至投保后,并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未投保交强险,与事故全责没有因果关系1、交警会给他行政处罚。2、赔偿问题如双方申请交警调解,交警会调解。3、如果对方未投保交强险,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由他承担。
交通强制保险到期的处罚规定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车主、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车主、管理人按照规定投保,按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缴纳的保险费处以两倍的罚款。机动车车主、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三十九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由于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一旦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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