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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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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如果房屋全部属于您丈夫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包括您、您与丈夫的一子一女和您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共四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四人均分遗产。 如果进行诉讼,您作为原告的话,那么另外三人要作为被告,当然,这并不是必须的,子女和您都可以成为原告或者被告。不过,如果您做原告,您的女儿是被告,那么她不能作为您的代理人,因为,原被告不能成为一个人。 至于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请律师的费用,这个需要您与律师沟通后,根据实际情况来规划和确定。
原告与被告说的是诉讼中的双方原告有两类,一类是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社会组织还一类检察院在公诉案件中作为原告参与诉讼如果说原告去世那么说的是自然人,那么这样的诉讼案件,检察院是有权进行监督,但是从实际来看,介入的非常少収回原告去世前作的遗属的前提是提供自然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遗属应该是自己做出,不需要检察院提供所以谈不上收回提问显然叙述错误或者略过更重要事实所以估计没有人可以可提问人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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