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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支付物业管理费。但是,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书面承诺的前提下,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管理费。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活动中的业主权利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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