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财产分割证据及原则

2021-01-13
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也随之终止,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这种方式意味着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必须通过诉讼的程序来实现。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条件有三:一是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三是依法所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