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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形下,拆迁安置回迁房有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
绝大部分拆迁回迁房是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但不排除部分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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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手续如下:1、安置房所有权证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9、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拆迁房屋与拆迁房屋的区别拆迁房屋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拆迁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产权调换,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安置房;但是,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果能原地拆迁,就是拆迁安置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在一般情形下,拆迁安置回迁房有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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