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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最长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3个档次。1、直辖市、省会(首都)城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2、市户籍人口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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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1)直辖市、省会(首都)城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2)除(1)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3)除(1)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都)城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内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为国家统计。
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个档次。城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己的住宅,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己的住宅。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发表的数据为基准。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有一方扣除房屋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特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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