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且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协议一旦生效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①发动仲裁程序。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发动仲裁程序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诉前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也只能按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斥人民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发生纠纷后,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有效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③仲裁机构必须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进行仲裁,如果超越范围进行仲裁,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产生于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便成为了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第12条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据此,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属于“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之后,双方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此致 临汾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63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