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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用人单位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总裁维权。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亡职工待遇,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
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时,如果单位不给盖章,不去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流程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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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对公司的赔偿不满意,可以带着相关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委作出公正的裁决; 二申请仲裁所需要的资料:工作证、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书、医疗病历、银行转账清单等去申请仲裁,把所有的仲裁请求都写上去就可以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1、首先是否认定工伤与工作年限无关。2、工伤赔偿中很多赔偿项目的确与本人工资有关,但是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并不是简单的说不满一年就不能按月平均工资计算。而是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在参加这份工作之前七个月您的收入比5000高,平均工资就比5000高,如果之前收入没有5000.计算时工资就会低。3、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是指缴费工资,也就是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工资。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则不受影响,只要您能证明工资收入即可。伤医疗待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了一部份后,其余部份由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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