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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可以吗r不要给自己找麻烦r好多事情开始都不错r时间就拉就是矛盾r不要自毁自己的前程...
法律规定加班必须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或者与劳动者协商后才行,即加班是自愿的吗劳动法规定是自愿,你不想可以不加班。但司法实践中务工一方一般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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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班,我个人的态度是:可以加班,但骨子里不可以屈于加班。 之前,还在寻找新的工作之时,除了企业文化、发展空间、领导团队、薪酬福利等因素以外,是否加班、如何看待加班,也是我选择职位的考量因素之一。 现在的社会,就业的压力越来越大,人工成本越来越高,老板为了赚钱不断压榨更多的劳动力剩余价值,从而导致“不加班就意味着不能完成工作”,“不愿加班就意味着找不到工作”等怪圈现象。 除了有些突发事件、任务重、时间紧以及季节性旺季等特殊形势,抑或是有些工作需要避开白天吵闹的工作环境到下班后静下心来应对的情况以外(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拥有自己的办公室,也不能保证中途完全不会被紧急任务打扰),加班的必要性就值得我们审视。如果加班成为常态,那就有问题了。 而我看来,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不是加班,而是出色地完成本职任务。由此,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待加班这个问题,答案就会明朗许多。
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得强迫。 法律规定加班必须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或者与劳动者协商后才行,但司法实践中务工一方一般没有选择,主要看是否有加班薪酬,一般有则加班是合法的,但不得超过一定时间(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毫无理由的克扣员工工资的,并且员工加班时,公司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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