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 2、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
由于你与开发商之间合同、与银行见间的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所以你不能直接让银行承担你对开放商的违约责任,但是你可以在承担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成本上涨为由提高房价是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单方以建房成本为由调高约定的房屋价格,损害购房者利益的陷阱。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商无权单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成本上升调高房价,这是全面履行合同原则的基本要求。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单方调高约定的房价,属严重违约行为。但是,如果符合情势变更的条件,法院可能会支持他们的提价请求。所谓情势变更,是指由于不可归因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导致签订合同时基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在当事人之间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通常指异常的物价飞涨,完全出乎人们意料,但不包括一般的物价波动,或者指政府提高由政府定价的建材价格,或其他类似原因。总之,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单方调高约定的房价,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让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一)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 (二)交楼后与合同约定不符合。 还有很多的纠纷是因为购房人收楼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但有时因为一些细小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不符,则不应当看成是开发商的违约。 (三)不合理收费。(四)交楼后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推委责任,未及时修缮。
购房违约的常见情形如下: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4、商品房面积短少。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