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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税金需要缴纳时,单位在支付时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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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除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日)文件规定,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休费、配置费等收入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使用者发行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收入),按照当地劳动所得税的1、国家所得税的平均工资9倍以获得的国家所得税一次可以看作是几个月的工资、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间内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数按实际工作年数计算,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补偿收入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3、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布破产,企业员工从该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4、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次工作。被雇用的,个人支付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和合并工资。
若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若超过,则超过的部分需交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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