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征用条例》的规定,对于被征收人的补偿,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而产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的补偿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时应当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同时征收,而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就属于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范畴,因此应当得到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时应当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同时征收,而非法占地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因此不应得到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因此,对于合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和空地,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并纳入补偿范围。
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另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划拨用地是一种特殊土地使用权,在面临征收时,需要除了考虑现有土地价格水平及剩余使用年限外,还要额外支付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划拨用地的赔偿费用。不过,具体的赔偿金额仍需依据当地政策进行综合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5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