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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
合同解除了,押金应当退还,给付押金的一方有造成对方损失的,押金可以用来抵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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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楼市新政”,一般可认定:房屋新政的实施对购房人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一般会产生一定困难,对购房人因新政不能按预期办理按揭贷款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可予支持,并由卖房人退还定金和已付购房款。但是,卖房人能够证明购房人有充分履约能力的,购房人依据房屋新政主张解除合同则不能成立,购房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还提醒,在“3·17新政”出台后,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旦决定解除合同,应及时准确地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中介,有效沟通,减轻对方损失。一方申请解除合同后,另一方要求补偿其合理损失的,经审理,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的,可综合案件本身情况,具体分析,酌情予以支持。
能解除。 交了房子定金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有约定解除的条件的,解除条件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现法定可解除事由时,也可以解除合同,如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直接解除。
1、解除合同时定金可以返还,但具有一定的前提。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返还;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解除合同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返还;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单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定金可以双倍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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