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工作期间受的伤害,是工伤。 2、既然是工伤,用人单位当然要付赔偿责任。 3、赔偿费用最好咨询当地律师。 要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工伤保险...
属于工伤,如果办理工伤保险的社保,由社保局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办理,则全部工伤赔偿责任由工厂承担。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 2、厂里应当发给相应的工资,工资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 3、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4、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各省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5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1,158人已浏览
1,4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