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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加班的,如果气温达到35-37度的,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所以室外劳动加班...
加班补休视为出勤,不应扣减高温津贴。补休,是用平时不休息的时间来弥补该休息而未休息的时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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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一般认为值班期间,劳动者不直接从事劳动,也没有工作任务,还在休息,所以值班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用人单位不应支付加班费。但是,无论值班人员是睡觉还是巡视,主要是安全和值班时间的事务处理(或联系)。如果在值班期间发生事故(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或通知,否则企业的财产和财产因值班人员失职而损失的,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可见其职责重要,不是摆设,要求其承担这样的责任,不支付工资,是责任与利益的严重失衡,侵犯了值班人员的劳动得益权。所以,应该肯定的是,安排劳动者值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由于值班毕竟不等同于加班,《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值班费或者值班津贴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自愿加班一般没有加班费。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情形规定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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