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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深圳市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有收费记录2、保险状态停止3、未办理退休手续4、未完成业务5、未超过年龄后收费记录。...
1.在网站上搜索“深圳社保官网”字样,选择带有“个人网上服务”一项 2.进入登录页面后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如没有账号及密码的,需选择“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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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 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 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 3)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 1)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 2)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服务承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程序: ( 1)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 3)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1)首次申请卡的员工在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网络照相馆拍摄数字照片,向照相馆索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数字照片收据,同时在收据上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处理方便。虽然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丢失需要重新处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字照片的收据。(2)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印刷制作证明书的清单,根据印刷的制作证明书的人员顺序排列,附上清单后,提供员工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提交社会保障指定的制作卡窗口,支付劳动费,收到制作卡的收据。(3)未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字照片发票(丢失补充卡不需要这个发票),社会保障卡数字照片发票必须按照保险报告书的顺序排列,附在保险报告书上。社保卡丢失需要补办的,可以直接填写《深圳市社保卡补办(挂失)申请表》。收费所属征收部门印刷制作证明书清单后,可以在社会保险指定的制作卡窗口支付劳动费,收到制作卡的收据。(4)在个人收费窗口收费的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片收据(不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在所属社会保障机构的个人收费窗口填写表格,缴纳人事费,收到制卡收据。(5)保险公司或个人支付保险的个人用卡收据在指定时间内在原卡收据窗口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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