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与本案全与本案有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3)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诉讼中证据需要保全的情况如下: (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 (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证据保全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证据保全的,立即执行;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的裁定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