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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
。公司破产重整合企业重组的区别如下: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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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是重新配置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严格来说,企业重组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与破产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的重组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优化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和宣告破产。
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应当说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的原因是: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
首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申请重组。其次,法院将指定经理,通知已知债权人,并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第三,债务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组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批准后正式进入重组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组计划的执行期届满,债务人完成,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组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组计划的,法院经理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终止重组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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