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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村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可以翻盖...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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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户承包地修建小康住宅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土地复垦的有关政策,在小康住宅建设中,采取按实际规划面积在各修建户(包括新建户和拟建户)的承包地中核减占用面积,新建住宅按户平均分摊到户,户均集中流转承包地的方式用于住宅建设的承包地,依法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其性质已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不再进行确权颁证。 未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应查清情况,移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农村盖房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村委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到本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交村委会初审,然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国土所报县国土局审核,国土局审核符合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
农村盖房子摔死一个工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工人因盖房子去世的,应当根据雇主和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人而去世的,工人的家属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给予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相应的追偿,由第三人赔偿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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