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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有两个朋友在饭店喝酒,我在逛街碰到他们,刚进饭店还没来得及坐下,就发现他们已经喝多了,嘴里还不知道在骂谁,我便劝他们回去,他们不...
1.女方身体受到损伤(必然发生),所谓分手赔偿费不妥。 如作为医疗费或将来违反计生的罚款,你们二人共同负担,则有一定道理。 2.至于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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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2007-3-19 10:33 AM发表 你们这种关系不叫离婚,而是解除同居关系,如果你们能对孩子扶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那么签书面协议,并按协议办理就行了,两人自行分手即可,不需要办理任何分手的手续.如果不能就孩子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那。[/q ote] 萧律师说的非常正确。支持
你俩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你俩涉嫌重婚罪。 真实借款关系的,可以要回。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按月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在离婚之后,男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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