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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应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市场价格商业门面应该...
1、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 2、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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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价格由区、县政府参照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确定,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城市市政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时项目范围内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平均水平确定。对补贴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给予补偿。城市、郊区和远郊,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例如:如果一户人家的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补偿价格按每平方米5000元计算,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这户人家能得到多少补偿?按计算公式,这户人家的拆迁补偿面积=20平方米×0.7(系数)=14平方米。由于拆迁补贴面积不足15平方米,按15平方米计算(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再次应用计算公式,该户拆迁补偿=20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15平方米×3100元/平方米=146500元。新办法还规定,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建设单位地价双重负担,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住宅是按房改房购买的,补偿金是多少如果是租赁住宅,必须扣除3%的土地出让金。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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