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可申请子女投靠母亲迁移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章迁移登记第三十条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的意见,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该项;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无法在一个地方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当事人想转移孩子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夫妻俩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孩子户籍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孩子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孩子的户籍,当事人拿到孩子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可以申请变更登记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你未成年时虽然由母亲抚养且户口跟随母亲,但现在你已成年,想把本人户口由原来跟随母亲户口迁到父亲户口属于分户和并户(即先分户后并户),据此规定,可以由你母亲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先申请分户,然后再到你父亲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并户申报登记。如果户口登记机关以各种理由拒绝申报变更登记的,则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你可以在登记机关拒绝申报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户口登记机关依法履行变更户口登记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8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