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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
1、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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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具体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复印件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接受法院管辖,则认为当事人自动放弃对管辖异议的权利,则无权再次提出这一请求。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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