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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出具保函的,在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时,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银行出具的保函相当于保证合同,因此发生不履行义务的情形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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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从市政府向香港银行出具的《承诺函》名称看,《承诺函》并非担保函,对于其是否能构成担保应根据其内容来认定。从该函内容看,“负责解决”、“不让贵行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并无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或代为还款的意思表示。在香港银行向实业公司出具的授信函中“抵押品及法律文件”项下,除市政府的《承诺函》外,还有不动产的抵押、保证及存单的质押等,且《承诺函》在这些授信函中均被列入区别于“保证”的“其他”文件项下,这说明香港银行明知《承诺函》并非担保函。为解决包括实业公司在内的市直属企业拖欠香港银行贷款事宜,市政府与香港银行之间有三次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从这三份纪要的记载来看,香港银行从未要求市政府承担保证责任或代实业公司还款,市政府亦未作出过承担保证责任或代企业还款的意思表示。因市政府向香港银行出具的书面文件,到其实际行动,从未有过承担保证责任或代所属企业还款的意思表示,故案涉《承诺函》不构成我国《担保法》意义上的保证。
担保合同的生效与否依赖于主合同的是否有效。关键看主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你还要控制风险的话就还要看担保公司是否有代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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