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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
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时,应到哪个法院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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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管辖法院,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用被告对原告的原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二、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三、被告被劳动教育或监禁的双方被监禁或劳动教育的情况下,第一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育一年以上的情况下,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育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育地的人民法院被管辖的情况下,被关闭在这一年以作为家庭,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的第二种情况,被告被告被劳动教育还没有超过一年的情况下,被告被告被告被法院被自由管辖的时间比较短。此外,对军人离婚,华侨离婚,外国人离婚都有特殊规定,篇幅所限,无法详述。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首先要确定法院的区域管辖权。我国通行的做法是采取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也适用于一般地区管辖。也就是说,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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