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
工伤:1、s4椎骨折,未致前沿高度减少者,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 2、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制。因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限制。
是人身损害吗?丧葬费法定标准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法定标准为两万五千元),死亡赔偿金如果死者不到六十岁的,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年计(两标准现在每年分别为23236元和6143元,超过60岁每超过一岁减少一年,最少按五年计),其他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视情况酌情计。
以下是说办理丧葬期间人员误工费,请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述:------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就是该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