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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能享有知情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被辞退应该享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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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理论上与其他股东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隐名股东其实就是不愿显名的实际出资人,除了不对外显名之外,具有一切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股东的所有义务。 2.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的,并保留相应的证据证明的,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为进行操作,避免产生劳动争议纠纷;2、社会保险问题,建议及时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在职期间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
征地是对被征地农民直接权益的处分。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听证权。 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征地方案得到批准后,被征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①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②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③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报批前应当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征地补偿款后,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上述公告应在被征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发布;被征收的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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