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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
一种观点认为,预查封的对象是购房者的合同权利,即查封的是购房者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权利。该观点理由是:查封时,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并未登记在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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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无证房屋法院能查封吗,一般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1、你应该及时向山东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山东法院查封的房屋应属于你们的财产,山东法院查封、拍卖你们房产的行为是错误的,应及时中止。但现在由于你们未及时提出,房屋已经拍卖,则你们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该法院的执行行为有错误为由,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执行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复议被驳回的,你们可以在山东法院申请执行的那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被告,向该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开发商仍有其他房屋可以交付,或者有赔偿能力的,你们也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要回房子的可能性要看上述诉讼的结果能否胜诉。赔偿的话按照造成你的实际损失计算,不是单纯看房价,而是要看能否继续履行或者能否退还购房款。
第一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已经全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虽然土地仍然登记在原土地使用者手中或国家土地部门管理之下,应该视为已经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查封执行。 第二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已经部分交纳土地出让金,尚未全部交款,可以按照已经交纳的款项计算可以查封的土地面积,对土地分割面积查封,如果不可分割的土地面积,法院可以全部查封。 第三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部分交纳土地出让金,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如果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已经交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用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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