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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续办。办理时间一般为1个月,所以等一个月后即可前往办理地点领取。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
可以续办。办理时间一般为1个月,所以等一个月后即可前往办理地点领取。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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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在同一城市居住,可以补办续签手续。《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时间一般为1个月,一个月后可以去办理地点领取。《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条由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当事人持有的居住证到期,无需重新办理。可以持身份证、居住证到发放居住证的派出所申请签注。《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过期超过60日,就不能续期了。按照各地的一般规定,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经办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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